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huán),對于提升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水平、拓寬社會投資渠道等具有重要意義。5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要求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qū)域、重點企業(yè),優(yōu)化完善存量資產盤活方式,加大盤活存量資產政策支持,切實做好盤活存量資產工作。其中提到,要統(tǒng)籌盤活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的項目資產,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REITs項目發(fā)行上市,積極探索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