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每班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 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b.操作者在作業(yè)中,應按規(guī)定對下列各項作業(yè)鳴鈴報警。
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門式起重機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要連續(xù)鳴鈴報警;
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
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c.操作運行中應按統一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進行。
d.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e.起重機大、小車在正常作業(yè)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變換大、小車運動方向時,必須將手柄置于"零"位,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后,方能反向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