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靖江輕鋼龍骨架罩面板頂棚施工工藝
1、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吊頂采用輕鋼骨架安裝罩面板的頂棚安裝工程。
2、施工準備
2.1材料及構配件:
2.1.2輕鋼骨架主件有大、中、小龍骨;配件有吊掛件、連接件、掛插件。
2.1.3零配件有吊桿、花籃螺絲、射釘、自攻螺釘。
2.1.4罩面板按設計要求選用,材料的品種、規(guī)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1.5膠粘劑:應按主粘材的性能選用,使用前做粘結試驗。
2.3作業(yè)條件:
2.3.1結構施工時,應在現澆混凝土樓板或預制混凝土樓板縫中,按設計要求間距預埋ф6~ф10鋼筋吊桿,一般間距為900mm~1200mm。
2.3.2當吊頂房間的墻、柱為磚砌體時,應在砌筑時按頂棚標高預埋防腐木磚,木磚沿墻間距900mm~1200mm,木磚在柱中每邊應埋設兩塊以上。
2.3.3安裝完頂棚內的各種管線及設備,確定好燈位、通風口及各種露明孔口位置。
2.3.4各種材料全部配套備齊。
2.3.5頂棚罩面板安裝前,應做完墻、地濕作業(yè)工程項目。
2.3.6搭好頂棚施工操作平臺架子。
2.3.7輕鋼骨架頂棚在大面積施工前,應做樣板間,對頂棚的起拱度、燈槽、通風口等處進行構造處理,通過做樣板間決定分塊及固定方法,經鑒定認可后再大面積施工。
3、操作工藝
3.1工藝流程:
彈頂棚標高水平線劃龍骨分檔線安裝主龍骨吊桿安裝主龍骨安裝閃龍骨安裝罩面板刷防銹漆安裝壓條。
3.2彈頂棚標高水平線:根據樓層標高水平線,用尺豎向量至頂棚設計標高,沿墻、柱四周彈頂棚標高水平線。
3.3劃龍骨分檔線:按設計要求的主、次龍骨間距布置,在已彈好的頂棚標高水平線上劃龍骨分檔線。
3.4安裝主龍骨吊桿:彈好頂棚標高水平線及龍骨分檔位置線后,確定吊桿下端頭的標高,按主龍骨位置及吊掛間距,將吊桿無螺栓絲扣的一端與樓板預埋鋼筋連接固定。未預埋鋼筋時可用膨脹螺栓。
3.5安裝主龍骨:
3.5.1配裝吊桿螺母。
3.5.2在主龍骨上安裝吊掛件。
3.5.3安裝主龍骨:將組裝好吊掛件的主龍骨,按分檔線擱置使吊掛件穿入相應的吊桿螺栓,擰好螺母。
3.5.4主龍骨相接處裝好連接件,拉線調整標高、起拱和平直。
3.5.5安裝洞口附加主龍骨,按圖集相應節(jié)點構造,設置連接卡固件。
3.5.6釘固邊龍骨,采用射釘固定。設計無要求時,射釘間距為1000mm。
3.6安裝次龍骨:
3.6.1按已彈好的次龍骨分檔線,卡放次龍骨吊掛件。
3.6.2吊掛次龍骨:按設計規(guī)定的次龍骨間距,將次龍骨通過吊掛件吊掛在大龍骨上,設計無要求時,一般間距為500mm~600mm。
3.6.3當次龍骨長度需我根延續(xù)接長時,用次龍骨連接件,在吊掛次龍骨的同時相接,調直固定。
3.6.4當采用T型龍骨組成輕鋼骨架時,次龍骨的卡檔龍骨應在安裝罩面板時,每裝一塊罩面板先后各裝一根卡檔次龍骨。
3.7安裝罩面板:在安裝罩面板前必須對頂棚內的各種管線進行檢查驗收,并經打壓試驗合格后,才允許安裝罩面板。頂棚罩面板的品種繁多,一般在設計文件中應明確選用的種類、規(guī)格和固定方式。罩面板與輕鋼骨架固定的方式分為:罩面板自攻螺相釘固法、罩面板膠結粘固法,罩面板托卡固定法三種。
3.7.1罩面板自攻螺釘釘固法:在已裝好并經驗收的輕鋼骨架下面,按罩面板的規(guī)格、拉縫間隙、進行分塊彈線,從頂棚中間順通長次龍骨方向先裝一行罩面板,作為基準,然后向兩側伸延分行安裝,固定罩面板的自攻螺釘間距為150mm~170mm。
3.7.2罩面板膠結粘固法:按設計要求和罩面板的品種、材質選用膠結材料,一般可用401膠粘結,罩面板應選配修整,使厚度、尺寸、邊楞一致、整齊。每塊罩面板粘結時應預裝,然后在預裝部位龍骨框底面刷膠,同時在罩面板四周邊寬10mm~15mm的范圍刷膠,經5min后,將罩面板壓粘在預裝部位;每間頂棚先由中間行開始,然后向兩側分行粘結。
3.7.3罩面板托卡固定法:當輕鋼龍骨為T形時,多為托卡固定法安裝。
T型輕鋼骨架通長次龍骨安裝完畢,經檢查標高、間距、平直度和吊掛荷載符合設計要求,垂直于通長次長骨彈分塊及卡檔龍骨線。罩面板安裝由頂棚的中間行次龍骨的一端開始,先裝一根邊卡檔次龍骨,再將罩面板槽托入T形次龍骨翼緣或將無槽的罩面板裝在T形翼緣上,然后安裝另一側卡檔次龍骨。按上述程序分行安裝,后分行拉線調整T形明龍骨。
3.8安裝壓條:罩面板頂棚如設計要求有壓條,待一間頂棚罩面板安裝后,經調整位置,使拉縫均勻,對縫平整,按壓條位置彈線,然后按線進行壓條安裝。其固定方法宜用自攻螺釘,螺釘間距為300mm;也可用膠結料粘貼。
3.9刷防銹漆:輕鋼骨架罩面板頂棚,碳鋼或焊接處未做防腐處理的表面(如預埋件、吊掛件、連接件、釘固附件等),在各工序安裝前應刷防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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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質量標準
4.1一般規(guī)定
4.1.1本章適用于暗龍骨吊頂、明龍骨吊頂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4.1.2吊頂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4.1.2.1吊頂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4.1.2.2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4.1.2.3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1.2.4施工記錄。
4.1.3吊頂工程應對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進行復驗。
4.1.4吊頂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4.1.4.1吊頂內管道、設備的安裝及水管試壓。
4.1.4.2木龍骨防火、防腐處理。
4.1.4.3預埋件或拉結筋。
4.1.4.4吊桿安裝。
4.1.4.5龍骨安裝。
4.1.4.6填充材料的設置。
4.1.5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guī)定劃分:
同一品種的吊頂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吊頂面積30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4.1.6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間;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