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拆解前應對活動板房內的所有物品進行清理,按照危險廢物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進行分類,能回收利用的集中在一起,不要的物品按照垃圾處理。
2.拆解前應首先拆除并回收區(qū)域供電、供水、供氣及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設施應首先清除殘留物。
3. 醫(yī)療、炊事、洗浴用活動板房拆解前應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0.2~0.3kg/m噴灑地面和地面以上2m的墻壁,作用半小時后再進行拆解。
4. 活動板房中的廁所拆解前應徹底清除化糞池和板房內殘留的污物,化糞池、廁所地面、坑穴表面和地面以上2m的墻壁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1~2kg/m噴灑,作用半小時后再進行拆解工作。
5. 污水處理設施和化糞池清除出的殘留污物按照生活垃圾管理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進行處置。 6. 活動板房拆解過程應按照如下順序拆卸并分類收集:門窗玻璃、塑鋼門窗框、緊固件、鋼柱梁、PVC或鋁合金吊頂、彩鋼泡沫板(墻體)等材料。
7. 活動板房拆解過程中應注意保持彩鋼泡沫板材料的完整性,不得隨處丟棄泡沫材料。 8. 活動板房拆解工作完成后,應對整個過渡安置區(qū)內遺灑的泡沫材料進行清理,并按照生活垃圾管理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進行處置。
9. 對活動板房拆解的管理應滿足如下要求:
(1)活動板房拆解下的材料應有專人看管;
(2)活動板房拆解工作應有組織的實施,工作人員應經過專業(yè)培訓,不得擅自拆除活動板房;
(3)不得在大風大雨等惡劣天氣情況下從事活動板房拆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