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賠償限額
國內(nèi)航班:
旅客的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50元。如行李的價值每公斤低于50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已收逾重行李費退還。旅客丟失行李的重量按實際托運行李的重量計算。無法確定重量時,每位旅客的丟失行李**只能按該旅客享受的免費行李額賠償。旅客的丟失行李如已辦理行李聲明價值,應按聲明的價值賠償,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行李的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時,應按實際價值賠償。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 由于發(fā)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間或***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滅失,航空公司負擔的賠償金額每位旅客不超過人民幣2000元。已賠償?shù)穆每蛠G失行李找到后,航空公司應迅速通知旅客領取,旅客應將自己的行李領回,退回全部賠款。臨時生活用品補償費不退。
國際航班:
行李丟失、破損、毀滅或延誤的責任限額由蒙特利爾公約規(guī)定。每名旅客的限額是1000特別提款權,除非旅客在向航空公司交運托運行李時,特別聲明在目的地點交付時的利益,并在必要時支付附加費。 構成國際運輸?shù)膰鴥?nèi)航段,行李賠償按適用的國際運輸行李賠償規(guī)定辦理。即使國內(nèi)段與國際旅程不在同一張機票上,旅客在兩個航班上提取和交運行李,也同樣適用。
提示:這是**責任限額。如果旅客的物品折余價值低于**限額,旅客將得到按較低價值支付的賠償。如果航空公司的解決方案不能完全彌補旅客的損失,旅客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