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會計部門對銀行信貸部門審查的內容進行復核,并審查匯票蓋印及壓印金額是否真實有效。審查無誤后,按規(guī)定計算并在貼現憑證上填寫貼現率、貼現利息和實付貼現金額。
其中:
貼現率——是國家規(guī)定的月貼現率;
貼現利息——是指匯票持有人向銀行申請貼現面額付給銀行的貼現利息;
實付貼現金額——是指匯票金額(即貼現金額)減去應付貼現利息后的凈額,即匯票持有人辦理貼現后實際得到的款項金額。
按照規(guī)定,貼現利息應根據貼現金額、貼現天數(自銀行向貼現單位支付貼現票款日起至匯票到期日前止的天數)和貼現率計算求得。用公式表示即為:
貼現利息=貼現金額×貼現天數×日貼現率
日貼現率=月貼現率÷30
貼現單位實得貼現金額則等于貼現金額減去應付貼現利息,用公式表示為:
實付貼現金額=貼現金額-應付貼現利息
銀行會計部門填寫完貼現率、貼現利息和實付貼現金額后,將貼現憑證第四聯加蓋“轉訖”章后交給貼現單位作為通知,同時將實付貼現金額轉入貼現單位賬戶。
貼現單位根據開戶銀行轉回的貼現憑證第四聯,按實付貼現金額作銀行存款收款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