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期限:建筑消防設計、建筑內(nèi)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審批期限從受理圖紙、資料之日起,如圖紙、資料齊全,一般工程應在10個工作日之內(nèi),國家、省級重點工程以及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在20個工作日內(nèi)核發(fā)《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如圖紙、資料不齊,應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nèi)發(fā)出《補送圖紙資料通知書》,通知申報單位補送,審批期限從補齊圖紙、資料之日算起。
消防驗收是指消防部門對企事業(yè)單位竣工運營時進行消防檢測的合格調(diào)查,施工單位進行消防驗收時需要消防局進行檢測排查,同時需要出具電氣防火檢查合格證明文件,電氣消防檢測已被國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驗收強制檢查的項目。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對已經(jīng)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nèi)容組織消防驗收。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
申報改建工程(含室內(nèi)裝修、用途變更)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已經(jīng)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的,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二)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已經(jīng)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
(三)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屬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產(chǎn)權證明等建筑物合法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