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滅火器適用范圍:適用于撲救一般B類火災,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災,也可適用于A類火災,但不能撲救B類火災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的火災,如醇、酯、醚、酮等物質火災;也不能撲救帶電設備及C類和D類火災。
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范圍:二氧化碳滅火器主要用于撲救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伏以下電氣設備及油類的初起火災。在使用時,應首先將滅火器提到起火地點,放下滅火器,拔出保險銷,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應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用時,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屬連接管,防止手被。在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在室外使用的,應選擇上風方向噴射;在室內窄小空間使用的,滅火后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滅火器的檢查內容:
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否則應更換壓力表;
壓力表的指針是否指在綠區(qū)(綠區(qū)為設計工作壓力值),否則應充裝驅動氣體;
滅火器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否則應予以更換;
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不得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否則必須更換;
筒體嚴重變形的、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必須報廢;
滅火器的橡膠、塑料件不得變形、變色、老化或斷裂,否則必須更換;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必須采用壓把式閥門;
滅火劑量大于等于4kg的滅火器,應更換帶間隙噴射機構或增裝噴槍。無法更換的應報廢;
機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管從桶身上進入桶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必須報廢;
簡易式滅火器不得重復灌充維修。簡易式滅火器是指充裝量小于1kg并由一只手指開啟的不可重復充裝使用的貯壓式滅火器。
在相同批次的滅火器中年抽取一具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ABC(磷酸銨鹽)干粉通常為淡黃色,噴射出的粉末精細無雜質,將噴出的粉末進行充分加熱后留有較少殘留物;
滅火器經功能性檢查發(fā)現(xiàn)存在問題的,必須委托有維修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更換已損件、筒體進行水壓試驗、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維修單位必須嚴格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滅火器每五年和每次再充裝前要對其主要受壓部件,如器頭、筒體等應進行水壓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xù)便用。試驗后應及時干燥處理,并檢查內壁,不應有明顯銹蝕。水壓試驗不合格,不準用焊接等方法修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