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后,別著急哦。是可以采取重新補開機動車銷售的方法解決的。
具體程序為:
①丟失機動車銷售的消費者到機動車銷售單位取得銷售統(tǒng)一存根聯(lián)復印件(加蓋銷售單位專用章);
②到機動車銷售方所在地稅務機關蓋章確認并登記備案;
③由機動車銷售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售存根聯(lián)內(nèi)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消費者憑重新開具的機動車銷售辦理相關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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