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設計的質量責任: (一)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編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不得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設計; (二)在設計中選用的消防產(chǎn)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應當注明規(guī)格、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實施情況簽字確認。
凡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范,資料齊全,手續(xù)完備的場所,申辦消防許可證時,建筑面積 2000 平方米 (不含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三日內辦理完畢,建筑面積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五日內辦理完畢。
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 3、建筑防火防煙分區(qū)和建筑構造; 4、疏散和消防電梯; 5、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 6、防煙、排煙和通風、空調系統(tǒng); 7、消防電源及其配電; 8、火災應急通道、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疏散指示標志; 9、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內部裝修; 11、建筑滅火器配置; 12、國家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消防的其他內容; 13、查驗消防產(chǎn)品有效文件和供貨證明。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對已經(jīng)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