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的江蘇省考分中學和小幼兩個級別????,國考后將分中學、小學和幼兒園三個級別;考試內容變化:
小學和幼兒園級別考兩門,分別是小學《綜合素質》和《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幼兒園《綜合素質》和《保教知識與能力》;
五、考試時間和考試方式
考試時間:國考后筆試和面試每年考兩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考試方式:“省考”采用紙筆方式;“國考”采用紙筆和機考兩方式。(江蘇目前還為紙考,以具體政策為準)。
教師的含義:
釋義:是指受一定社會(或階段)的委托,以培養(yǎng)人的專門教育工作者。因此又派生出來“XX學科教師”如:武術教師、體育教師等,以區(qū)別所傳授的內容。
“教師”是一類人的集合(傳授知識、技能、技藝的人),也可以理解為一種職業(yè);
“老師”則是具體的人,從事教育的人,教師的具體個體;
“教師”一詞有兩重含義,“既指一種社會角色,又指這一角色的承擔者”。廣義的教師是泛指傳授知識、經驗的人,狹義的教師系指受過專門教育和訓練的人,并在教育(學校)中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人”,狹義方面來理解,即教師是指受過專門教育和訓練的,在學校中向學生傳遞人類科學文化知識和技能,發(fā)展學生的體質,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培養(yǎng)學生高尚的審美情趣,把受教育者培養(yǎng)成社會需要的人才的專業(yè)人員。
根據社會的分工和以學校教育為主要教育形態(tài)的事實,把教師定義為:受社會的委托,在學校中對學生的身心施加特定影響,把其培養(yǎng)成為一定社會所需要的人,以此為主要職責的專業(y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