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主要包括起升機構、運行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和金屬結構等。起升機構是起重機的基本工作機構,大多是由吊掛系統(tǒng)和絞車組成,也有通過液壓系統(tǒng)升降重物的。運行機構用以縱向水平運移重物或調整起重機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電動機、減速器、制動器和車輪組成。變幅機構只配備在臂架型起重機上,臂架仰起時幅度減小,俯下時幅度增大,分平衡變幅和非平衡變幅兩種?;剞D機構用以使臂架回轉,是由驅動裝置和回轉支承裝置組成。金屬結構是起重機的骨架,主要承載件如橋架、臂架和門架可為箱形結構或桁架結構,也可為腹板結構,有的可用型鋼作為支承梁。
輪胎吊是利用輪胎式底盤行走的動臂旋轉起重機。 輪胎吊是把起重機構安裝在加重型輪胎和輪軸組成的特制底盤上的一種全回轉式起重機,其上部構造與履帶式起重機基本相同。汽車吊也是輪胎吊的一種。
優(yōu)點是 車身短,作業(yè)移動靈活,工作效率高。
有效起重量Gp
有效起重量為吊車能吊起的物料的凈質量。
,吊車標牌上標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吊車的額定起重量,應醒目表示在吊車結構的明顯位置上。
第二,對于臂架類型吊車來說,其額定起重量是隨幅度而變化的,其起重特性指標是用起重力矩來表征的。標牌上標定的值是起重量。
第三,帶可分吊具(如抓斗、電磁吸盤、平衡梁等)的吊車,其吊具和物料質量的總服額定起重量,允許起升物料的質量是有效起重量。
幅度 L
旋轉臂架式吊車的幅度是指旋轉中心線與取物裝置鉛垂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單位為 m。非旋轉類型的臂架吊車的幅度是指吊具中心線至臂架后軸或其他典型軸線之間的水,平距離。
當臂架傾角小或小車位置與吊車回轉中心距離時的幅度為幅度;反之為小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