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選用的原則
照明設計中,應選擇既滿足使用功能和照明質量的要求,又便于安裝維護、長期運行費用低的燈具,具體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光學特性,如配光、眩光控制;
(2)、經濟性,如燈具效率、初始投資及長期運行費用等;
(3)、特殊的環(huán)境條件,如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環(huán)境,有灰塵、潮濕、振動和化學腐蝕的環(huán)境;
(4)、燈具外形上應與建筑物相協(xié)調;
(5)、 燈具效率(η)高:η=ΦL/ΦO,取決于反射器形狀和材料,出光口大小,漫射罩或格柵形狀和材料;
(6)、 符合環(huán)境條件的IP等級。
筒燈一般裝設在臥室、客廳、衛(wèi)生間的周邊天棚上。這種嵌裝于天花板內部的隱置性燈具,所有光線都向下投射,屬于直接配光。可以用不同的反射器、鏡片、百葉窗、燈泡,來取得不同的光線效果。筒燈不占據空間,可增加空間的柔和氣氛,如果想營造溫馨的感覺,可試著裝設多盞筒燈,減輕空間壓迫感。
選壁燈主要看結構、造型,一般機械成型的較便宜,手工的較貴。鐵藝鍛打壁燈、全銅壁燈、羊皮壁燈等都屬于中壁燈,其中鐵藝鍛打壁燈銷量。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帶燈帶畫的數碼萬年歷壁掛燈,這種壁掛燈有照明、裝飾作用,又能作日歷,很受消費者歡迎。
歐洲古典風格的吊燈,靈感來自古時人們的燭臺照明方式,那時人們都是在懸掛的鐵藝上放置數根蠟燭。如今很多吊燈設計成這種款式,只不過將蠟燭改成了燈泡,但燈泡和燈座還是蠟燭和燭臺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