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使用和管理消防常識
一、應選購使用已獲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質量合格的電動車,不得違規(guī)改裝電動車及其配件。
二、電動車應停放在地點,不得停放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出口處、不得占用消防車通道。
三、為電動車充電的線路插座應取得資格的電工安裝并固定敷設,不得私拉亂接電源路;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充電,不得長時間充電;充電時應盡量在室外進行,周圍不得有可燃物。
四、住宅區(qū)物業(yè)服務企業(yè)和管理單位負責共用區(qū)域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有條件的,可設置固定集中的電動車充電點,或設置帶保護裝置的充電設施供居民使用。
消防水源的容量不應小于規(guī)定滅火時間和冷卻時間內需要同時使用水炮、泡沫炮、保護水幕噴頭等用水量及供水管道內充水量之和。該容量可減去規(guī)定滅火時間和冷卻時間內補充的水量。
消防水泵的供水壓力應能滿足系統(tǒng)中水炮、泡沫炮噴射壓力的要求;滅火劑及加壓氣體的補給時間不宜大于48h。水炮系統(tǒng)和泡沫炮系統(tǒng)從啟動至泡沫噴射水或泡沫的時間不應大于5min,干粉炮系統(tǒng)從啟動至炮口噴射干粉的時間不應大于2min。
水炮系統(tǒng)滅火及冷卻用水的供給強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撲救室內一般固體物質火災的供應強度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其用水量應按兩門水炮的水射流同時到達防護區(qū)任一部分的要求計算。民用建筑的用水量不應小于40L/s,工業(yè)建筑的用水量不應小于60L/s;
2、撲救室外火災的滅火及冷卻水的供給強度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3、其他場所的滅火面積及冷卻面積應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或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水炮系統(tǒng)的計算總流量應為系統(tǒng)中需要同時啟動的水炮設計流量的綜合,但不得小于滅火用水計算總量及冷卻水用量計算總流量之和。
消防電梯通常都具備有完善的消防功能:
1、它應當是雙路電源,即萬一建筑物工作電梯電源中斷時,消防電梯的非常電源能自動投合,可以繼續(xù)運行。
2、它應當具有緊急控制功能,即當樓上發(fā)生火災時,它可接受指令,及時返回首層,而不再繼續(xù)接納乘客,只可供消防人員使用。
3、它應當在轎廂頂部預留一個緊急疏散出口,萬一電梯的開門機構失靈時,也可由此處疏散逃生。
4、消防電梯應當設有前室,前室應設有防火門,使其具有防火防煙功能。
5、消防電梯的載重量不宜小于800公斤,轎廂的平面尺寸不宜小于1米×1.5米,其作用在于能搬運較大型的消防器具和放置救生的擔架等。
6、消防電梯內的裝修材料,必須是非燃建材。消防電梯動力與控制電線應采取防水措施,消防電梯的門口應設有漫坡防水措施。
7.消防電梯轎廂內應設有專用電話,在首層還應設有專用的操縱按鈕。如果在這些方面功能都能達標,那么萬一建筑內發(fā)生火災,消防電梯就可以用于消防救生。如果不具備這些條件,普通電梯則不可用于消防救生,著火時搭乘電梯將有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