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在結構工程中的應用
木材是傳統(tǒng)的建筑材料,在古建筑和現(xiàn)代建筑中都得到了廣泛應用。在結構上,木材主要用于構架和屋頂,如梁、柱、櫞、望板、斗拱等。我國許多建筑物均為木結構,它們在建筑技術和藝術上均有很高的水平,并具獨特的風格。
另外,木材在建筑工程中還常用作混凝土模板及木樁等。
按照國家標準,根據(jù)木材的缺陷情況對各種商品木材進行了等級劃分,通常分為一、二、三、四等。結構和裝飾用木材一般選用等級較高的木材。對于承重結構用的木材,又根據(jù)《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J5—88)的規(guī)定,按照承重結構的受力要求對木材進行分級,即分為I、II、III三級,設計時應根據(jù)構件的受力種類選用適當?shù)燃壍哪静?。例如承重木結構板材的選用,根據(jù)其承載特點,一般I級材用于受拉或受彎構件;II級材用于受彎或受壓彎的構件;III級材用于受壓構件及次要受彎構件。
木材的等級
建筑用木材,通常以原木、板材、枋材三種型材供應。原木系指去枝、去皮后按規(guī)格加工成一定長度的木料;板材是指寬度為厚度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的型材;而枋材則為寬度不足三倍厚度的型材。
盡管當今世界已發(fā)展生產(chǎn)了多種新型建筑結構材料和裝飾材料,但由于木材具有其獨特的優(yōu)良特性,木質飾面給人以一種特殊的優(yōu)美觀感,這是其他裝飾材料無法與之相比的。所以,木材在建筑工程尤其是裝飾領域中,始終保持著重要的地位。但是,林木生長緩慢,我國又是森林資源貧乏的國家之一,這與我國高速發(fā)展的經(jīng)濟建設需用大量木材,形成日益突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