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 [1] 》發(fā)放程序
1. 申報單位出具申請報告,向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領取《公安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申報表》。
2. 填寫好《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申報表》,申報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將填寫好的申報表和申請報告送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支隊所管轄的重點單位直接送支隊防火處)。
3. 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接到申請單位的報告和《申報表》后 7 天內,派分管參謀進行現(xiàn)揚勘察,按審核內容進行審核,合格的,各縣(市)市由分管參謀簽署意見,交大隊主管領導審批并加蓋公章,按規(guī)定收取辦證費,然后由大隊內勤負責填發(fā)《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
4. 支隊防火處在接到城市各區(qū)消防大隊審核的(申報表)和有關資料后 10 天內,即派分管參謀進行勘察、審核合格的,簽署審核意見,報防火處長,支隊主管領導審批,并加蓋公章,按規(guī)定收取辦證費,然后由防火處內勤負責填發(fā)《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
5. 審核內容:( 1 )有符合要求的環(huán)境和場所;( 2 )有經過消防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 3 )有健全的消防組織和制度。
建筑消防設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審批期限從受理圖紙、資料之日起,如圖紙、資料齊全,一般工程應在10個工作日之內,國家、省級重點工程以及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fā)《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如圖紙、資料不齊,應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發(fā)出《補送圖紙資料通知書》,通知申報單位補送,審批期限從補齊圖紙、資料之日算起。
消防報建,全稱是申報建筑消防設計審核。
原理:建筑工程在設計圖紙確定后,需要通過國家消防主管機構的審核,確定建筑工程的平面局部,功能設置等符合國家消防規(guī)范,滿足建筑防火的要求。
1、各相關單位公章不對應,與圖紙等不相符合。
2、時間過期,資質等級不達標。
3、圖紙不清晰,軸標與原始竣工圖不吻合,裝修區(qū)域標準不明顯等。
國家為了保障社會的穩(wěn)定,對我國的消防工程建設有嚴格的規(guī)定。消防法的出臺和具體落實,為我國消防工作指了一盞明燈,使得火災的發(fā)生率得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