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解的報廢車回收大部分作為廢鋼、廢鐵回收,而五大總成在拆解過程中徹底破壞其使用功能,以防止流入汽車零部件黑市。后視鏡、車門、眼鏡、座椅等部分,如果修理廠或車主需要,也可以拆卸出售。
報廢汽車回收的交貨時間。因為我國對車輛的使用年限有明確的規(guī)定,一般為10年,長不超過14年。所以在購買二手車的時候,一定要搞清楚車輛的出廠時間,避免將即將過時的車輛回購。一般通過車輛標志或者標志上的原始用戶記錄就可以查到車輛的交付時間,準確的方式就是查到車型的技術數據。
報廢汽車回收的存放注意事項如下:如需堆放車輛,上下車輛的中心應盡可能重疊,防止掉落,堆放時外側和內側高度分別不超過3m和4.5m大型車輛應水平放置在單層中。如果存放在框架結構中,應考慮其承重保護,做到結構合理、可靠性好、裝卸合理。所有車輛應避免擱置或倒置,電動汽車在動力電池拆卸前不允許堆放。收到或購買報廢汽車回收后,應在3個月內拆除。電動汽車在動力電池拆卸前應單獨存放,并采取防火、防水、防爆、絕緣、隔熱等保障措施。
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設備的基本技術要求:拆卸前清楚地了解設備及其部件的結構,以便拆卸和修理后組裝。拆卸應按照與組裝相反的順序進行。在拆卸過程中,應清楚地識別零件的方向、厚度端和尺寸。拆下的零件必須按順序和規(guī)則放置,以避免雜亂和堆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