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優(yōu)越的地理位置和優(yōu)惠的稅收政策,香港一直是我們內地企業(yè)注冊離岸公司的地。但是,我們的許多客戶只知道香港公司注冊的好處,但他們不知道香港公司注冊的弊端。今天,小編將詳細總結香港公司注冊的利弊,讓客戶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更好地判斷香港公司注冊是否真的適合我們。 香港公司注冊的好處:
1.香港稅率低,稅種較少。企業(yè)可以減少稅收損失。
2.自由選擇公司名稱,減少注冊資金,不進行驗資。
4.我們可以利用香港的知名度來打包我們自己的企業(yè),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們的競爭力。
5.如果貴公司為香港做出貢獻,那么貴公司可以在住滿七年后申請工作簽證并在香港獲得居留權。此外,香港政府還推出了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的移民政策。
3.香港是一個自由繁榮的貿易港口,沒有外匯管制。
成立新加坡公司所需時間
1、填寫注冊新加坡公司申請表格及簽署合同:1-2個工作日;
2、提供注冊公司所需資料(2-3個工作日內);
3、簽署注冊新加坡公司文件(2-3個工作日內);
4、新加坡會計與企業(yè)管制局批準公司名字(1個工作日);
5、新加坡會計與企業(yè)管制局批準公司辦理公司登記手續(xù)(3-5個工作日);
6、申請者領取新加坡公司文件包、公司章、鋼印和注冊公司的收據(jù)發(fā)票等(2-4個工作日)。
總計:約20工作日。
目前百慕大(Bermuda) 、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 和英屬維爾京群島BVI-British Virgin Islands) 是世界上企業(yè)注冊數(shù)量多的三大離岸公司注冊地。本文在此著重探討1981年百慕大公司法(簡稱“百慕大公司法”) 、開曼群島2000年修訂版公司法(簡稱“開曼公司法”) ,和英屬維爾京群島1984年國際商務公司法(簡稱“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法”) 。本文的離岸公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即公司大綱(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中含有標準經(jīng)營范圍條款的百慕大和開曼群島的海外公司,(“Exempted Companies”) ,以及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國際商務公司(“International Bussiness Company”或”IBC”) 。
1、公司設立批準
(1) 百慕大:所有海外公司發(fā)行或轉讓股份都必須得到百慕大金融局批準,受益人必須向金融局公開身份,與申請書一起提交所有資料(公司大綱中包含的信息除外) 不對外公開。某些商務活動可能要求許可或者特別批準。
(2) 英屬維爾京群島:組建公司無須政府批準。但是某些商務活動可能要求許可或者注冊登記。
(3) 開曼群島:組建公司無須政府批準,但某些商務活動可能要求許可或者注冊登記。
2、公司設立程序
(1) 百慕大:需向百慕大金融局提交組建海外公司申請以及相關資料以獲取批準。公司大綱應當提交給公司注冊處(Registrar) 注冊。公司注冊處負責簽發(fā)公司成立證明。公司設立手續(xù)一般可在一兩天完成。
(2) 英屬維爾京群島:需向公司注冊處提交公司章程(Articles ) 和大綱,還要提交一份由負責處理該公司成立事宜的律師或者公司注冊代理機構出具的證明,確認該公司的組建完全符合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的要求。公司設立手續(xù)一般可以在24小時內完成。
(3) 開曼群島:需向公司注冊處提交兩份經(jīng)簽署的公司大綱。擬擔任該海外公司的一位董事還必須向公司注冊處提交一份聲明,確認該海外公司的商務活動基本在開曼群島以外進行。公司設立手續(xù)一般可在24小時內完成。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流程:
1、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登記(registration)
全體股東(發(fā)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請名稱預先核準,需提交
(1)全體股東(發(fā)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
(3)工商局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Material);
2、工商登記(registration)
由董事會向工商局申請設立登記。工商注冊完成公司注冊后,需先辦理稅務報到,報到時需提供一名會計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lián)系電話)。公司成立后一個月起,需要會計每月記賬并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企業(yè)準備好資料到專管所報到后,稅務局將核定企業(yè)繳納稅金的種類、稅率、申報稅金的時間,及企業(yè)的稅務專管員。企業(yè)日后將根據(jù)稅務部門核定的稅金進行申報與繳納。需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證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發(fā)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chǎn)的,提交已辦理其財產(chǎn)轉移手續(xù)的證明文件;
(6)發(fā)起人主體資格證明(zhèng míng)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7)公司董事、監(jiān)事、經(jīng)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聘用的證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9)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0)公司住所證明;
(11)工商局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以募集方式注冊股份公司的,還應當提交公司設立大會的會議記錄;公開發(fā)行股票的,還應當提交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行政法規(guī)或決定規(guī)定的注冊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jīng)審批的,還需提交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