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fā)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yè)(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yè)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現(xiàn)行法律制度規(guī)定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制度,但2013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雖然勞務派遣職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同工同酬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相同崗位、相同等級的員工,應該執(zhí)行同等工資待遇標準。但這樣就容易被異化為用工單位應對同工同酬的一種對策。
勞務派遣是一種勞動關系的補充,雖然名稱叫勞務派遣,但是卻和勞務關系沒有聯(lián)系。勞務派遣的本質是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單位先建立勞動關系,再由勞務派遣單位將勞動者指派給用工單位。在勞務派遣中,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單位是勞動關系,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是合同關系,勞動者和用工單位是一種不完整的勞動關系,所以稱之為勞務派遣關系。
勞務派遣對于企業(yè)的作用越來越小,一方面是對于勞務派遣的監(jiān)管在加強,另一方面是對于正式員工的保護在放松,企業(yè)中使用勞務派遣的行為更多是一種慣性。勞務派遣對于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作用則依舊強勢,主要是因為限制了勞務派遣使用比例、使用崗位的《勞務派遣暫行規(guī)定》,僅適用于企業(yè),對于政府和事業(yè)單位并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