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北京基金會的流程要求材料I37電話I68O苑佳俊48O6。
20世紀初,現(xiàn)代意義上的慈善基金會在開始在美國出現(xiàn)并興盛起來的。隨著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慈善捐助減免稅制度”,中國的慈善事業(yè)也會迎來另一個高峰。那么,在中國如何才能設立一個慈善基金會呢?根據(jù)規(guī)定及其他相關資料,苑佳俊總結(jié)出設立慈善基金會的八大步驟。
設立基金會的條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都可以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可以是基金會的捐贈人,也可以是其他熱心公益事業(yè)的公民或組織。公募基金會按照可以開展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設立基金會應滿足如下條件: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八百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四百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兩百萬元人民幣,到民政部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兩千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有固定的住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基金會名稱的特殊要求:基金會名稱應當反映公益活動的業(yè)務范圍,基金會的名稱應當依次包括字號、公益活動的業(yè)務范圍,并以“基金會”字樣結(jié)束,公募基金會的名稱可以不使用字號,公募基金會的字號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號。非公募基金會的字號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號,公募基金會的字號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號。
基金會的負責人包括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不得由現(xiàn)職工作人員兼任;基金會的理事長為法定代表人;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公募基金會和原始基金來自中國內(nèi)地的非公募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應當由內(nèi)地居民擔任。擔任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nèi)地居留時間不得少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