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應具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證書。滅火器的性能應由適當的技術人員和設備進行鑒定;申請人必須在當地消防局填寫申請表;申請人應編制適當的文件、執(zhí)法、執(zhí)法和檢查設備,并應根據滅火器排放和拆卸程序和其他標準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以便他們能夠在理論上和操作中執(zhí)行任務。
提供滅火器維修充裝服務,從同一批次的滅火器中提取樣本,以測試滅火器的滅火性能。滅火器的年度檢查和滅火器的維修需要委托合格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更換損壞的零件,對氣瓶進行水壓測試并補充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二氧化碳滅火器應每五年或在加注之前進行一次水壓測試,并且只有在合格后才能使用。
每次填充前,應對凈水滅火器進行水壓測試,并且只有在合格后方可填充和使用。二氧化碳氣瓶應每六個月稱重一次,如果有泄漏,應重新加注。
1)滅火器再充裝應取得特種設備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許可。
2)必須保證氣瓶和閥門干燥。用于潔凈氣體滅火器的驅動氣體的露點不應高于-55℃。
3)先按滅火器原生產企業(yè)提供的滅火器裝配圖樣,采用專用工具將閥門配件和虹吸管等部件組裝好,再與氣瓶連接密封;
3)然后采用專用的氣體充灌機,按滅火器銘牌標志上規(guī)定的額定充裝量進行充裝;
4)對充裝后的滅火器逐具進行復稱,確認滅火劑充裝量符合要求;
5)對于潔凈氣體滅火器,應再充裝驅動氣體;在充裝好的滅火器上安裝保險裝置。
6)二氧化碳和潔凈氣體滅火器的滅火劑允許充裝誤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