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票質押行為與貼現
質押行為
電子商業(yè)匯票質押的定義
是指電子商業(yè)匯票持票人為了給債權提供擔保,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交付債權人的行為。
了解票據前手:電子商業(yè)承兌匯票的票據前手是持票人實現票據權利的相對方,前手實力越強,匯票權利的實現越有保障。企業(yè)在收票時,對匯票上記載的出票人、承兌人、收票人、背書人加以了解,通過多方途徑對其經濟實力、企業(yè)信用進行考察。若出現經營異常、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因票據糾紛被訴案件過多等情況,建議慎重考慮是否收票,以免不必要之損失。
制單員點擊商業(yè)匯票—〉提示付款,選擇銀行承兌匯票,在系統返回的持有票據信息列表中選擇要提示付款票據(可按匯票號碼、承兌行、匯票到期日條件組合搜索票據);如果輸入晚于當天的提示付款日期,則視同預約提示付款,銀行將在提示付款日期處理;如果提交銀行日期超過匯票到期日+10天,須輸入逾期理由(字數內容不限);不輸提示付款日期的,系統默認后一級復核員提交銀行日期,點擊下一步。
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兌人可付款或拒絕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兌人拒絕付款或未予應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據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另外,電子承兌匯票是電子商業(yè)匯票的子分類,根據《電子商業(yè)匯票業(yè)務管理辦法》,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期限被延長到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