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函是指在招標投標中招標人為保證投標人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等,要求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銀行出具的書面擔保。
對投標人:
減少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引起的資金占用,獲得資金收益;
與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資金得到優(yōu)化配置;
有利于維護正當權益。
對招標人:
良好地維護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煩瑣,提高工作效率。
對于投標保函有效期,招標文件一般有如下規(guī)定:“擔保人在此確認本擔保書責任在招標通告中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期后或在這段時間延長的截止期后28天內保持有效。延長投標有效期無須通知擔保人。”
投標保函的格式有:一般責任格式、連帶責任格式、其他情形責任格式、圍標串標、虛假材料、國網電網、PPP項目、見索即付格式、還有移動項目、聯(lián)通項目、電信項目、世亞行項目、葛洲壩項目、重慶項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