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不斷完善發(fā)展,公司之間市場競爭也越來越激烈,有競爭就有淘汰。所以一些公司由于資金運轉不足或經(jīng)營管理方面的問題而被其他更大的公司收購。這些被收購的公司在之前的經(jīng)營中往往會存在一些債權債務問題。那么,在收購公司時債權債務會怎么處理呢?
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 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chǎn)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討債律師說起和時應持有借據(jù)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jù),法院就會立案受理。
在債務追討之前一定要做好相關的調查和了解。可以通過各種不同的方式來了解債務人的弱點。從而可以通過弱點來給予對方壓力,讓對方的內心防線徹底崩潰,這樣才能夠追討成功。
常見的很多債務關系當中,之所以債務人欠債不還很多情況下并非是資金不允許,更多的是存在使幸心理,耍賴不還。實際上面對這樣的債務人,需要的是債權人能夠強化自己的內心。而不是抱著乞求的態(tài)度來要求對方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