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勱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完善發(fā)展,公司之間市場競爭也越來越激烈,有競爭就有淘汰。所以一些公司由于資金運轉不足或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而被其他更大的公司收購。這些被收購的公司在之前的經營中往往會存在一些債權債務問題。那么,在收購公司時債權債務會怎么處理呢?
分期支付股權收購款。即,在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時,付一部分: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后,再付一部分:剩余部分作為或有債務的擔保。
企業(yè)與員工之間形成的債務問題也要妥善處理。由于種種原因,企業(yè)可能向員工有借款,或員工名為持股,實為借貸,內部債券等等,這些問題務必妥善處理,否則就容易滑向非法集資的泥潭,很可能導致刑事犯罪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