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報廢車輛非法進入市場,每輛報廢車輛的報廢過程應通過七個程序進行驗證、初步解決、拍照、歸檔、切割、拆卸和分類,要求非常嚴格。拆卸報廢車輛,簽署五項程序:領取車輛,申請報廢證書,轉移到拆卸現(xiàn)場,拆卸結束拆卸驗收,然后將報廢材料輸入計算機終身保存。
汽車購買、使用和報廢更新(回收)是汽車消費的三部曲。如果汽車已經(jīng)使用了一段時間,就不能保證汽車的安荃運行,所以應該及時報廢和更新。為此,國家根據(jù)汽車安荃的技術條件和不同的用途,實行強制報廢制度,規(guī)定了不同的強制報廢標準。
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注銷登記時,應當持有要求提交的材料和機動車在不同地方的注銷登記。在其他省市注冊的機動車,因交通事故等原因不能返回當?shù)貦C動車解體廠銷售報廢機動車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解體廠交給本市機動車解體廠銷售機動車后,應當在注銷時申請?zhí)峤粰C動車。
報廢的大型客運、卡車等經(jīng)營車輛,應當在報廢地點車輛管理辦公室的監(jiān)督下解體。機動車回收企業(yè)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nèi),向報廢地點的車輛管理辦公室提交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車牌、駕駛證、報廢機動車回收證復印件,并申請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