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證金是目前工程建設領域僅存的四個保證金之一,其核心作用是施工項目中,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后,為保障乙方按質按量進行工程實施,而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證金。根據《辦公廳關于清理規(guī)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預付款保證金可以采用銀行保函的形式繳納。
在工程項目的合同簽訂時,常常會有如下要求:“履約保證金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成交供應商應按合同規(guī)定向采購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可采用銀行保函的形式?!?
那這里說的銀行保函是什么意思呢?這里的銀行保函是指銀行履約保函,作用是替代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是指在合同簽訂時,為避免乙方不能夠按照合同要求進行工程實施時,則由銀行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如何避免風險?
1、常見生效條款:開立之日起生效;指定日期生效;指定事件生效。
2、常見失效條款:指定失效日期;指定失效事件。
不利的失效條款:事實性條款;不延期即付款或自動延期。
3、減額條款:如:保函金額隨xx合同項下履行金額遞減;或隨驗收金額遞減。
應盡量采用:隨申請人提交的每批貨物的提單/發(fā)票按比例遞減;隨申請人提交的由受益人簽署的驗收證書金額遞減。
4、金額敞口風險:賠付利率不明確、賠付幣種與擔保幣種之間匯率不明確、承擔無上限律師費和訴訟費等。
5、索賠條款:盡量避免索賠條款過于簡單,給受益人不當索賠提供了便利,也可以增加索賠聲明的內容。
6、轉讓風險:受益人要求保函項下的權利可單獨轉讓的。增加了受益人索賠的不確定性,通常情況下應避免。
投標保函,一般是指銀行投標保函,指在投標時,由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交的,一般是和投標文件一起提交,由銀行信用擔保,保證投標人不提前撤回投標、中標后及時簽定合同及繳納履約保證金、不擅自修改條款、及不得提高中標價格等等的銀行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