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認證勞安認證概述:
勞動防護用品(LA認證即勞安認證)是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yè)人員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yè)危險的個人防護用品。LA認證又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國家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LA認證)實行標志管理制度。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LA認證)是確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防護性能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準許生產經營單位配發(fā)和使用該勞動防護用品(LA認證)的憑證。
特種勞保用品是指在勞動作業(yè)生產過程中對人體起到保護作用的防護用品,與之對應的是普通勞保用品,如防護眼鏡、勞保鞋等。常見的特種勞保用品有過濾式、正壓式、防化服、防沖擊面罩等。
LA勞安標志認證申請流程大致可分為以下幾步:
1、 提交資料申請(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技術文件、質量控制文件等)
2、 初審和受理(安標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向申請單位發(fā)出受理通知書;不符合要求的補齊資料)
3、 技術審查(安標中心組織審查人員對申請產品的技術文件進行審查,并提出技術審查報告,審查合格的發(fā)現場評審通知)
4、 現場評審(審人員對申請單位的主體資格、技術力量、生產設備、檢測檢驗設備和管理體系等條件進行現場評審,提出現場評審報告)
5、 產品檢驗(現場評審通過,評審人員按照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抽樣有關要求抽封樣品;申請單位應于封樣之日起5日內將抽封的樣品寄往受委托的生產檢測檢驗機構進行檢測)
6、 審核發(fā)證(安標中心收到產品檢驗報告、現場評審整改報告后,根據綜合審查要求對申辦產品進行審核,合格的就審批發(fā)證)
根據《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實施細則》,LA標志證書有效期為4年,每年進行1次審核,申請時間及程序所需周期如下:
1、生產企業(yè)報送材料到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管理中心。
2、初審:自收到材料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發(fā)出受理通知書(未通過初審的,要求重新填寫或補充)
3、技術審查:10個工作日以內,技術審查合格,發(fā)現場評審通知書(不合格的,30日之內整改、復審)
4、現場評審:發(fā)評審通知書后10個工作日以內,評審時間2-3天。
5、封樣:申請單位5日內將樣品寄往檢驗結構
6、樣品檢驗:檢驗機構進行樣品檢驗(一般60天以內)
7、綜合審查:勞安標志管理中心自收到現場評審報告(包括整改報告)及檢驗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綜合審查。
8、發(fā)證:綜合審查合格的,頒發(f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證書,準許在該產品上使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標識,并予以公告。
勞動防護用品(LA認證即勞安認證)是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yè)人員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yè)危險的個人防護用品。LA認證又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國家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LA認證)實行標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