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突出的支持者是人權和民權組織以及醫(yī)學和科學界,而突出的反對者是宗教團體 。而在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也LGBT 權利運動突出的目標之一。目前,包括美國在內全球有至少27個國家和地區(qū)通過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
婚姻家庭律師在承辦案件過程中應擔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不應先入為主地促使當事人達到離婚的目的,或是使當事人堅定離婚的意志。而應在接受委托時,深刻領會當事人真實意圖,掌握“合”與“離”的精神實質與法律內涵,運用靈活的工作方法,力爭使糾紛雙方握手言和、重歸于好。確實沒有和好可能或沒有和好必要的,在維護當事人利益的同時,又能使矛盾控制在小范圍,以至“好合好散”,從一個家庭的穩(wěn)定來維護整個社會的穩(wěn)定。
對于如何保持夫妻親密關系維系問題,經研究中、英、美、法、德、日等國家關于夫妻關系及男女心理專著,發(fā)現(xiàn)男女在胎兒時期由于的刺激差異而大腦發(fā)育就有不同,并由此而發(fā)展為男女間七十三處心理差異。在處理夫妻關系時,由于雙方未能認識到各自對事物的心理反映差異,且大都套用父母輩、甚至祖父母輩的夫妻關系相處的模式,在現(xiàn)代社會生活理念的沖擊下,必然產生各種看似“不可調和”的矛盾,亦或發(fā)生夫妻間的相敬如冰”。而其實,一旦掌握男女心理的差異,并學習一定的夫妻關系相處技巧,夫妻關系必會更為親密、溫暖和幸福。而法律與婚姻心理調整的有機結合,使得婚姻關系調整的積極效果日臻完美。實踐表明:讓來訪者在“”的環(huán)境下作出改善婚姻關系的努力,消除來訪者利益關系的顧慮,比單純的心理調整效果要明顯的多。
通過確認婚姻無效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四種)
我國婚姻規(guī)定了四種無效的婚姻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如果具備上述條件,解除婚姻關系不會困難,一般通過一次訴訟便能解除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