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對我們的生活環(huán)境具有廣泛地侵蝕作用,對于建筑垃圾如果實行長期不管的態(tài)度,那么對于城市環(huán)境衛(wèi)生,居住生活條件,土地質量評估等都有惡劣影響。首先大量的土地堆放建筑垃圾后,會降低土壤的質量,降低土壤的生產能力;建筑垃圾堆放于空氣中,影響空氣質量,一些粉塵顆粒會懸浮于空氣中,有害人體健康;建筑垃圾在堆放過程中,長期的堆積是建筑垃圾的有害物質滲入到地下水域,污染水環(huán)境;如果建筑垃圾在城市中堆放的話,對城市環(huán)境,美觀度都不利;建筑垃圾的堆放可能存在某些隱患,隨時可能會發(fā)生一些事故。
建筑垃圾占用土地 降低土壤質量隨著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點也在增加,而垃圾堆放場的面積也在逐漸擴大。垃圾與人爭地的現象已到了相當嚴重的地步,大多數郊區(qū)垃圾堆放場多以露天堆放為主, 經歷長期的日曬雨淋后,垃圾中的有害物質(其中包含有城市建筑垃圾中的油漆、涂料和瀝青等釋放出的多環(huán)芳烴構化物質)通過垃圾滲濾液滲入土壤中,從而發(fā)生一系列物理、化學和生物反應,如過濾、吸附、沉淀,或為植物根系吸收或被微生物合成吸收,造成郊區(qū)土壤的污染,從而降低了土壤質量。
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筑垃圾在種種外力作用下,較小的碎石塊也會進入附近的土壤,改變土壤的物質組成,破壞土壤的結構,降低土壤的生產力。 另外城市建筑垃圾中重金屬的含量較高,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其將發(fā)生化學反應,使得土壤中重金屬含量增加,這將使作物中重金屬含量提高。受污染的土壤,一般不具有天然的自凈能力,也很難通過稀釋擴散辦法減輕其污染程度,必須采取耗資巨大的改造土壤的辦法來解決。
處理現狀
政府要為建筑垃圾處理提供資金保障。建筑垃圾廢料不是商品,本身是沒有價值的,只有經過加工處理再利用后才會產生新的價值。在建筑垃圾的回收處理利用過程中,常常使處理單位無利潤可圖,缺少了積極性,直接影響利用工作的進行,因此必須由政府通過某種渠道在利用過程中給予經濟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