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用材料檢測的內容主要包括:
1、材料力學性能檢驗,
2、材料成分化學檢驗,
3、材料金相檢驗、
4、材料缺陷、損傷及表面質量檢測。
鋼結構材料檢測的基本規(guī)定:
既有鋼結構材料性能抽樣檢測時的抽樣批,應按制作安裝批次、結構構件種類、板件和零部件規(guī)格以及結構現(xiàn)狀情況進行組批,以保證所取樣本具有良好的代表性。其中的結構現(xiàn)狀是指有明顯變形、損傷或銹蝕等現(xiàn)象,具有這類現(xiàn)象的構件或借電影單獨組批。如果由于時間久遠已無法了解或確定制作安裝批次時,可不考慮這一因素。
對于鋼結構構件,如果外防護措施得當、維護制度合理且實施正常,通常鋼材材料性能不會因使用時間長久而發(fā)生影響結構構件受力性能甚至承載能力的顯著變化。如果有變化,多數(shù)情況下是材料時效效應,這類效應變化也會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因此,在鋼結構材料性能檢測中,若經(jīng)現(xiàn)場實際調查證明原材料質量記錄資料可靠,就可按原記錄資料確定材料的性能指標;或者若能夠找到被鑒定結構施工時元結構構件的余料,就可將該余料加工成試樣進行檢驗,確定材料的性能指標;或者經(jīng)調查確認被鑒定結構主要構件的哦材料與其次要構件的材料為同一批次材料,就可在其次要構件上取樣檢驗確定材料的性能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