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的供需是工商社會的重要課題,借錢遇轉,在日常生活中極為常見。借貸,在法律意義上,是指由貸方與借方成立一項“借貸契約”,貸方將金錢所有權移轉給借方,到期時由借方返還同額的錢。由于民間的金錢借貸關系日形普遍,其因金錢借貸所發(fā)生的紛爭也格外頻繁,有關借貸的法律常識也成了人們消費生活中的必備工具。
為了確保個人權益,把錢貸放出去不致平白損失,債權人宜注意下列幾件事項:
(一)金錢借貸應立借據或書面契約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錢借貸契約必須立字據,因為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件事情達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為了杜絕事后紛爭,借貸時就立好書面憑證,以免口說無憑,徒增困擾。
(二)金錢借貸書面記載要詳明
信用卡借款:
對于急需小額資金的情況,信用卡借款是一個便捷的選擇。只需要使用信用卡提現或者刷卡,就能獲得相應的資金。一般銀行會有提現額度限制和手續(xù)費,需謹慎使用信用卡借款,并按時還款,避免產生高額利息。
生活中總會遇到急需用錢但資金周轉不過來的時候,一般來說,可以通過以下幾個途徑解決問題。
1.找家人支援
2.找朋友借錢
3.找銀行貸款
4.信用卡提現
5.找正規(guī)大型網貸平臺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