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木材再生利用方式:
??1、重復利用
??就是指將廢棄的木材進行簡單的修理、修補、修復、上新之后直接重新利用,比如說廢棄木桌,將損壞的地方進行修補,然而對其進行翻新重新作為木桌使用,不改變原來的使用方式。
??2、再生利用
??將廢棄木材重新進行生產制造成與原來木材性質不同的產品。
??3、循環(huán)利用
??將回收的廢棄木材進行分類、加工,進行多次的加工利用。
??4、能源利用
??將回收的廢棄木材作為燃料進行加工后使用。
現在看來雖然廢舊木材的回收對我國有著很大的經濟幫助和環(huán)境保護,但是目前我國廢木材回收再利用卻很低。根據了解,大部分的廢舊木材在使用一次之后就會當作建筑材料垃圾被丟棄,能夠重新回到生產在加工的過程占了極少數。原因其實也就是在企業(yè)生產的過程中并沒有把廢舊木材作為重要的原料來源,有些業(yè)內人士表示,如果把這些廢舊木材在進行加工、拆卸、切割及分揀等各類工序進行過程中就要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但是使用原木直接進行加工就可以省去這些不必要的成本,這也是導致現在廢舊木材利用率太低的一個現實依據。
在目前木材資源很缺失的情況下,更應該注重廢舊木材的回收利用,建材家具廢舊產品再利用的空間是很大的。以木制建材為例,廢舊木制品經加工可形成木地板、踢腳線、強化復合地板基材、再生紙等,細碎的木料則可經加工制成指接板、夾板等,有效減少新木材的使用量。
廢舊木材是指已經完成原來使用功能后而被廢棄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來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業(yè)產出的加工剩余物,運輸業(yè)及包裝業(yè)產生的廢棄木質材料(如木質托盤、包裝箱板、集裝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園等地綠化過程中修剪樹木產生的枝丫材與灌木,房屋建筑與拆遷產生的廢舊木材,家庭及辦公用木制品更新換代所產生的廢舊家具(如桌椅、床、書櫥、櫥柜、木沙發(fā)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經過防腐、阻燃處理的廢棄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鐵路用枕木及輸變壓電用電桿等。廢舊實體木材主要包括廢舊家具、實木地板、門和窗戶的邊框、建筑工地上廢棄的建筑木方、實木托盤、實木包裝箱、房屋的檁條、梁、柱等。廢舊實體類木材占廢棄木質材料總量的2/3以上,其數量也相當可觀,由于這些木材仍然在力學強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著實體木材的性能,若對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產品附加值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