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jiān)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yè)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yè)績等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jīng)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建筑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業(yè)建筑工程、構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wǎng)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yè)職稱。 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yè)承擔。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3項,工程質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