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項。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yè)職稱。 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yè)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