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的意義:銀行作為保證人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銀行保證被保證人未向受益人盡到某項義務時,則由銀行承擔保函中所規(guī)定的付款責任,由銀行做擔保。銀行工程保函包括工程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支付保函等。
投標保證金保函是指在投標過程中,招標人為防止中標者不簽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損失,要求投標人提供的銀行保函。這種保函旨在保證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所規(guī)定的義務,包括在標書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得修改原報價、不得中途撤標,中標后必須與招標人簽定合同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銀行的履約保函。投標保證金保函的作用在于為招標人提供一種保障,確保投標人的誠信和履約能力,從而降低招標人的風險。
等銀行經(jīng)辦人員報送業(yè)務審批完后(一般3-7個工作日),銀行對申請人的合法性、財務狀況的真實性、交易背景的真實性等進行調查,了解借款人的履約、償付能力,向申請人做出正式答復。
辦理成功,銀行同意開立保函后,與申請人簽訂“開立擔保協(xié)議”,約定擔保種類、用途、金額、費率、擔保有效期,付款條件,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對于需提供反擔保的,還應按銀行要求辦理反擔保手續(xù)。
國際貿易中,跟單信用證為買方向賣方提供了銀行信用作為付款保證,但不適用于需要為賣方向買方作擔保的場合,也不適用于國際經(jīng)濟合作中貨物買賣以外的其他各種交易方式。然而在國際經(jīng)濟交易中,合同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經(jīng)濟利益,往往需要對可能發(fā)生的風險采取相應的保障措施,銀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就是以銀行信用的形式所提供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