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履約保函分為兩種形式: 1、無條件(Unconditional或on Demand)銀行保函; 銀行見票即付,不需業(yè)主提供任何證據。業(yè)主在任何時候提出聲明,認為承包商違約,而且提出的索賠日期和金額在保函有效期的限額之內, 銀行即無條件履行保證,進行支付,承包商不能要求銀行止付。當然業(yè)主也要承擔由此行動引起的爭端、仲裁或法律程序裁決的法律后果。 對銀行而言,他們愿意承擔這種保函,既不承擔風險,又不卷入合同雙方的爭端。 2、有條件(Conditional)銀行保函。 銀行在支付之前,業(yè)主必須提出理由,指出承包商執(zhí)行合同失敗、不能履行其業(yè)務或違約,并由業(yè)主或監(jiān)理工程師出示證據,提供所受損失的計算數據等。 一般來講,銀行不愿意承擔這種保函,業(yè)主也不喜歡這種保函。
融資類保函是指為保函申請人融資行為承擔擔保責任的保函,出具保函的目的是資金融通。主要包括: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海事保函﹑即期付款保函﹑關稅保付保函﹑訴訟保函等,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
支付保函:是應業(yè)主(買方)申請,向施工方(賣方)提供保證擔保,在施工方(賣方)按合同正常提供貨物、相關服務或完成約定工程量后,如業(yè)主(買方)不按約定支付合同款項,則擔保方接到施工方(賣方)索賠通知后代為支付相應款項。
預付款保函:是指擔保人(保證人)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施工方)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發(fā)包方)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