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重組(優(yōu)化)的底層邏輯是什么?
簡單理解就是六個字:降低、替換、放大。
降低:當前網貸、消金、小貸、信用卡等利息高,重組后銀行信用貸款比前者利息低得多,這就是降低利率和利息。
放大:當前負債高,無法新增貸款,通過重組后“額度放大了”手上就有更多資金可用,有了更多資金,債務人的夢想升遷、升學、投資都能放大。
替換:當前還款壓力大、利息高,想替換為先息后本的還款方式,想替換3-10年的長期貸款,想替換利息低的銀行貸款,想替換沒有影響你在單位形象的銀行銀行貸款。
在現(xiàn)代社會,個人債務問題愈發(fā)普遍,面對堆積如山的債務,許多人感到焦慮和無助。也是個人和家庭面臨的難題,但實際上,通過合理的債務重組,可以有效減輕財務壓力,幫助債務人重新規(guī)劃財務,走出困境。
個人債務重組的基本概念:
個人債務重組,即為那些因債務累積過高,難以通過傳統(tǒng)銀行渠道獲取貸款,或是名下?lián)诫s了各種高額利息、額度低的網貸、小額貸款等不利銀行貸款條件的客戶群體,量身打造一套銀行融資策略。
通過精細化的財務規(guī)劃,幫助他們優(yōu)化負債結構,降低月供壓力,從而實現(xiàn)財務的健康與穩(wěn)定。
個人債務的清償原則是什么?
1、實際履行原則。
也稱實物履行原則,是指債權人、債務人必須嚴格依約規(guī)定的標的完成各自應履行的義務。在合約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標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保證相關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有序開展。當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實際履行時,也可酌情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2、履行原則。
也稱適當履行原則。債務人必須依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來履行債務,而不得隨意提前、遲延或更改履約方式。這樣,可有效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3、協(xié)作履行原則。
債權債務當事人雙方要團結協(xié)作、互相幫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應盡的責任,保證合約的履行。
4、強制履行原則。
債務人對到期債務不償還,而又不屬于例外責任的,執(zhí)法機構可以強制其履行,直至其破產清算。
5、履行的效益原則。
指債務人在法律規(guī)定及債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可合理選擇償債期限與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無損、于已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