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報告
2、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①新建:建施、水施(含室外消防給水總平面圖)、電施、暖通等各系統(tǒng)竣工圖,鋼結構建設工程的結構施工竣工圖;②改建、內裝修:原工程總平面圖、每層建筑平面圖,裝修圖紙: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和節(jié)點詳圖及水施、電施、暖通消防系統(tǒng)竣工圖(蓋竣工圖章)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1、消防產品供貨證明,3C認證產品另需提供供貨合同;
2、消防產品“三證”(合格證、檢驗報告、認證認可/技術鑒定證書);
3、滅火器、應急照明、應急標志、水槍、水帶、軟卷卷盤、接口、消火栓(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防火門、防火閥、防火窗、封堵材料、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防火涂料、可燃氣體報警器等消防產品。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1、裝修工程:裝修材料見證取樣告知單及檢驗報告;
2、新建工程:外墻及屋面保溫材料燃燒性能證明文件(合格證、檢驗報告);
3、鋼結構工程:鋼結構噴涂施工記錄及厚度檢測報告
(五)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建設單位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蓋公章)
監(jiān)理單位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蓋公章)
施工單位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蓋公章)
土建施工單位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蓋公章)
檢測單位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蓋公章)
(七)建設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如不是由建設單位法人直接申報,或由業(yè)主作為承辦主體,還應出具我支隊統(tǒng)一格式的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1、建設工程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備案合格的意見書復印件;
2、消防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單和修改資料;
3、自動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地下及隱蔽工程施工、驗收記錄,消防設施系統(tǒng)調試報告;
1) 項目經理職責
負責現場生產過程中同甲方、和其他專業(yè)之間的協調工作。
對工程總體施工布置負責執(zhí)行承包合同中履行的條款,為完成預定的質量目標和施工工期,開展各項工作。
2) 項目副經理職責
對工程總體施工和質量負責,保證工程項目質量符合合同要求,執(zhí)行承包合同中應履行的條款。
負責生產過程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3) 項目技術負責人職責 負責組織編制工程的施工方案。 負責執(zhí)行規(guī)范標準及技術措施。
負責工程中的各項質量工作,指導技術資料的整理、積累及移交歸檔。 負責施工圖、技術資料、質量記錄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4) 施工員職責
認真執(zhí)行規(guī)程規(guī)范、技術標準及各項質量制度。
組織班組完成上級下達的進度質量指標,組織班組進行自、互檢,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
參加設計和上級組織的技術交底,編制施工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負責收集、整理、標識、檢驗和試驗記錄。
做好工程的預檢、隱檢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工作。
5) 質檢員職責
嚴格監(jiān)督按圖紙、規(guī)程規(guī)范進行施工,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相關驗收標準及本工程質量目標。
認真填寫工程質量檢查記錄,把檢查發(fā)現的質量問題及時反饋給有關人員。
核查施工過程中的質量記錄,按時對質量記錄進行標識,確??⒐べY料準確、齊全、及時。
6) 材料員職責
配合生產系統(tǒng)按施工預算組織材料、設備進場報驗。
把好材料、設備質量關,無標識或標識不清的產品不準在工程中使用。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xù)。
3.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區(qū)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jiān)督機關批準。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guī)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準并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qū),未經保衛(wèi)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fā)生器作業(yè)。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yè)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易爆材料區(qū),生活區(qū),按規(guī)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采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征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
消防設計審查的流程
消防設計審查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1.提交設計方案:建筑設計方案完成后,由設計單位向消防部門提交相關的消防設計方案。
2.初審:消防部門對提交的消防設計方案進行初步審查,看是否符合基本的消防要求。
3.現場踏勘:消防部門組織現場踏勘,對建筑物的具體情況進行了解和確認。
4.深度審查:對消防設計方案進行詳細的審查和評估,包括建筑結構、消防設備等方面。
5. 整改意見:如果發(fā)現問題,消防部門會提出相關的整改意見,要求設計單位進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6.通過審查:經過整改后,如果消防設計方案符合要求,消防部門會頒發(fā)相應的審查通過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