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計量合格證書統(tǒng)一由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二級和三級計量合格證書統(tǒng)一由各省、市,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fā),并同時報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備案。使用計量認證標志時,應將標志的位置印在"產(chǎn)品檢驗證書”或“檢驗報告單"的左上方;并在標志下面標出認證合格證書編號。
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是法制計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對檢測機構來說,就是檢測機構進入檢測服務市場的強制性核準制度,即:具備計量認證資質、取得計量認證法定地位的機構,才能為社會提供檢測服務。 國家實驗室認可是與國外實驗室認可制度一致的,是自愿申請的能力認可活動。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的檢測技術機構,證明其符合國際上通行的校準和/或檢測實驗室能力的能用要求。
申請與評審
向認可機構(如 CNAS)提交申請,附體系文件、檢測 / 校準能力范圍等材料;
認可機構進行 “文件評審”(審核體系文件合規(guī)性);
現(xiàn)場評審(分兩階段):
一階段:初步檢查實驗室基本條件(如設施、設備、人員),確認是否具備進入二階段評審的條件;
二階段:評審(管理體系執(zhí)行情況、技術能力驗證),開具 “不符合項”(如設備未校準、方法使用錯誤)。
整改與發(fā)證
實驗室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不符合項整改,提交整改報告;
認可機構驗證整改有效性后,做出 “認可決定”,頒發(fā)認可證書(明確認可的檢測 / 校準能力范圍)。